扁案的聯想
民國八十九年總統大選,民眾均看好宋楚瑜先生,因為他在省長任內政績受人民肯定。但是突然間爆發了興票案,讓陳水扁先生漁翁得利以些微的票數勝出當選總統,而『連爺爺』卻與自己預料票數,相差兩百多萬票慘敗。
講到『興票案』如果沒戴上政治色彩的眼鏡來看,其實與現在的所謂陳水扁貪污案極為相似。一般民眾均很清楚,那都是將政治現金『私吞』轉變成自己的財產罷了。但是司法單位辦案態度與心態則截然不同了!何故?只因一個是『自家人』,另一位則是被視為竊取國民黨政權的『萬惡敵人』阿!
在國民黨執政時代裡是以黨領政,省級以上的官員與黨內的高級幹部均可以隨時相互調動的。宋楚瑜先生在當省長之前是國民黨的秘書長,掌管國民黨的財務。『企業界領袖』們為穩固自己的事業,對各政黨都有龐大的捐款。當然正在執政的黨,款項的比例必然高『十倍』以上。面對這巨大的款項,挪移一部份匯入『私人帳戶』是輕而易舉的事情。國民黨的組織在各金融機構單位中均有『控管人員』,對個人私密的資料查詢具『超人』的能力。因此宋先生的『興票案』很快就定案起訴了。
檢調單位在承辦興票案時,其辦案的方式『非常獨特』,雖非絕後但可說是『空前』了。檢察官親自登門問案,表現得非常溫和文雅令人匪夷所思。這次總統大選前馬英九先生的『特別費案』,檢調單位的表現也『非常怪異』。馬先生將每月份的特別費,不管需要或不需要發票,均直接匯入其太太『周美青』夫人的帳號,這已經明確的表示私吞公款了。但是檢察官將須提具發票部分,自動加罪在秘書余文先生身上使成為代罪羔羊。而不必發票部分則想盡方法予與開脫,但因『證據確著』終於將之起訴。反觀特偵組在查辦前總統陳水扁先生的國務機要費案時,就像是要誅連九族般的『全家成員』無一倖免。不僅如此還扣押許多相關人士脅迫逼供,最後乾脆也扣押了陳水扁加以懲戒凌辱。然而其實僅是『政治獻金的案件』,特偵組卻要藉『媒體力量』將它轉變成『貪污案件』,至今仍然無法提出任何證據將之起訴定罪。我們的特偵組諸位先生們,是假裝不知企業界給『國民黨』的政治獻金,通常比他黨多十倍以上嗎?難道不須要自動分案調查,以展示法界的公平尊嚴!
檢察官是『國家法器』的代表,應立即去除『深植腦中的偏頗意識』,稟公快速處理扁案,維護國家『司法尊嚴』判處陳水扁應得的罪刑。因為接下來還有連戰、蕭萬長、江丙坤先生等的不明財產案,以及馬英九先生的三中案、富邦案及貓纜案等著你們去忙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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